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中信-五矿地产西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3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中信-五矿地产西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签署协议,由公司出资认购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发行的中信-五矿地产西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4.6亿元。该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投资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为中信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向五矿地产(西宁)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发放信托贷款,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5年,产品预期收益率为7.5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受托人中信信托目前持有公司约8.8%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信托是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以信托业务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认购本信托计划的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信托计划根据融资主体的信用水平、产品增信措施、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预期收益率,收益率水平合理公允。本次认购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转移以及侵犯公司或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信托计划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7.50%。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信托计划期限5年,结算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已于2015年3月31日成立并生效,运作期限5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现场审议表决公司投资本信托计划相关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最终全票表决通过本投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