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红利方案

 

一、个人分红保险特别红利方案
    个人分红保险特别红利是该保单持有人到2008年历年来累积所分得红利(不含累积生息利息)的35%。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t表示保单年度,n表示到2008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总的分红次数。如2005年6月1日承保的保单,在2007年6月1日,该保单第二次分红,t=2;在2008年6月1日,该保单第三次分红,t=3,n=3;这里的红利不含红利累积生息利息。  

 

二、团体分红保险特别红利方案
    团体分红保险的特别红利是红利派发日账户余额的1.5%,公式如下:
 

 

    其中, AVt为在红利派发日账户余额,因2008年缴费增加的账户余额不用于派发特别红利。  

 

三、特别红利派发对象
    本次特别红利的派发对象是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生效的,在2008年保单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的个人分红保单,以及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生效或者缴纳保费的团体分红保单。
 

 

四、特别红利方案的执行期间
    本次特别红利的执行期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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