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1、去到选定好的定点医院
2、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持卡就医时,门诊、急诊诊疗费定额实时报销2元,其余部分自己负担,
3、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4、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交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5、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6、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教您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能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查询卡内信息方法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102
2、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ld.gov.cn)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
3、可以到社会保障卡的服务网点
4、到网点和定点医院的触摸屏进行自助查询
注:可以查询个人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费用结算和个人账户的信息,社保卡的服务网点一般都设在街道的社保所和区县的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