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理赔申请资料
申请理赔时您需要根据出险的责任类型提交必要的理赔材料,所需材料及其获取方法如下图所示:

申请项目

应备文件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诊断证明(如住院为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津贴型住院医疗不需此项)
6、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或处方
7、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报告
8、伤残鉴定书
9、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
10、死亡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殡葬证明
11、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2、受益人(监护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疾病住院医疗

1、2、3、4、5、12

意外伤害医疗

1、2、3、4、5、6、9、12

重大疾病

1、2、3、4、7、12

意外身故

1、2、9、10、11、12

疾病身故

1、2、10、11、12

意外残疾

1、2、3、8、9、12

疾病残疾

1、2、3、8、12

提前给付

1、2、3、8、12

免交保费

1、2、3、8、12

养育年金

1、2、3、12

看护年金

1、2、3、12

注:(当申请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本人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需提供该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当申请人为监护人时,需提供该申请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当申请人为继承人时,需提供该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证明。)

理赔申请资料获取途径

理赔申请书、委托授权书

可以泰康在线→客户服务→理赔服务→单证下载中下载;可以在新生活广场领取;可以向业务代表索取。

诊断证明

在医院就诊后医生可以为您开具诊断证明。

住院费收据明细及清单

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会向您提供住院费收据明细及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门/急诊病历/手册收据及处方

在医院门/急诊就诊时,医院会提供“门诊手册或门诊病历”和收据及处方。

病理及其它各项检查结果

病理等相关检查用以明确诊断,在进行检查后请及时向医生索要检查报告。

伤残鉴定书

申请残疾保险金或失能豁免理赔必须提供残疾鉴定证明,如脑中风,自疾病发生后经过180天的治疗后,经鉴定仍遗留条款规定的状态。首先,理赔部将为客户出具鉴定通知书,客户带身份证明、相关病理资料、诊断证明及检查结果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意外事故证明

如交通事故应向交警部门索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意外被打伤或遭抢劫等应提供公安机关的“事故证明”; 若是工伤事故由相关单位开具工伤证明

死亡证明书

在医院内身故,医院会出具“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 若在医院以外的地方身故,公安机关会核实死亡原因,并出具“死亡证明”。

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文书、公证处的证明等文件。

以上各项申请材料请在事故发生时 及时索取、谨慎保存,以备后用。

领款手续

  当公司对您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审核完毕,并做出给付决定时,会及时通知您领款。接到通知后,您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
   如果您希望通过银行转账,可在申请理赔时填写转账协议,公司将把理赔款转到您的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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