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顺天使呵护综合保障计划

     
亿顺天使呵护综合保障计划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
网上投保仅限您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被保险人限为0(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
2.投保地区
本保险计划仅限在如下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中国公民投保:北京、广东、浙江、深圳、青岛、辽宁、四川、河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云南、湖北、湖南、福建、厦门、山西、广西、大连、宁波、江西、陕西、重庆、河北。
3.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计划的适用条款:《泰康亿顺天使呵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泰康附加亿顺呵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泰康附加亿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泰康附加亿顺手术津贴医疗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4.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e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也可通过拨打网上保险客服专线400-815-0505提出申请。
5.首期及续期保费的支付
首期保险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授权转账支付,授权转账支付需要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转账,转账时请客户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正确且扣款账户有足够余额。
对续期保险费,本公司提供60日的交费宽限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日内)。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时,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6.续保说明
本保险计划包含的险种均为非保证续保的短期险,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公司将对保险合同进行重新审核。经本公司审核后,可作出无条件接受续保或有条件接受续保的决定,亦可作出不接受续保的决定。如果续保核保意见为有条件续保,须由您签字同意并在续保缴费宽限期内足额缴纳续保保费后方可续保。您如果不接受本公司提出的续保条件,则本公司有权不予续保。
7.信息变更的通知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2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8.告知义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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