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