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优势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0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精选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优势精选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8月25日,公司个万戊、个万庚账户申请赎回泰康资产发行的优势精选产品,申请赎回份额分别为463,555.02份、398,058.80份。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优势精选产品是泰康资产发行的一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类型为股票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产品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权益类资产不低于产品资产的60%。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83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赎回优势精选产品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赎回以赎回申请受理当日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按照本产品合同、产品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具体方式确定赎回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优势精选产品2016年8月25日份额净值为1.7372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赎回交易以转账方式结算,按赎回申请受理当日产品份额净值乘以赎回份额并扣除赎回费用计算净赎回金额,并于赎回申请受理后下一工作日确认。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2016年8月25日,个万戊、个万庚账户提交赎回申请并受理,2016年8月26日确认个万戊、个万庚赎回金额分别为805,287.78元、691,507.75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并与泰康资产签署了统一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属于该协议范畴,无需逐笔审批。本次投资决策于2015年12月10日经泰康资产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2015年第94次投委会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第94次投委会会议,通讯审议了个万丁、个万戊、个万庚账户投资策略相关事宜,经投委会委员审议通过了该等账户投资优势精选产品事宜。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