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6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赎回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泰康薪意保货币B”)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2日,公司个万A账户申请赎回泰康薪意保货币B(基金代码:001478),申请赎回份额1亿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泰康资产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超过8300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赎回泰康薪意保货币B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次赎回依据泰康资产发布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赎回交易以转账方式结算,按赎回申请日当日产品份额净值和赎回份额计算赎回总金额,并按赎回总金额与赎回费用计算净赎回金额,于赎回受理后下一工作日确认。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赎回泰康薪意保货币B于2016年5月12日提交赎回申请,并于2016年5月13日确认赎回金额1亿元人民币。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本次投资决策于2016年5月12日根据泰康资产相关投资交易权限做出。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投资由泰康资产投资部门发起,相关投资决策根据泰康资产相关投资交易权限审批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