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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法定传染病
(05-04)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决定将3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爆发的手足口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通知称,各地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需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同时,通知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和完善相关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系统的哨点监测,以掌握我国手足口病的流行病学特点、病原分布及变迁情况。
5月3日,卫生部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部部长陈竺任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以及副部长马晓伟、刘谦任副组长。防控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和新闻宣传组。各小组已经启动工作。
卫生部当天公布最新疫情数据称,截至5月1日24时,安徽阜阳累计报告手足口病例3321例,其中22人死亡,重症病例48人,病危10人,已治愈1112人。此次在安徽阜阳爆发的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的临床症候群。
通报称,4月23日,在确定引发本次疫情的病源为EV71后,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港澳台地区通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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