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参保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药品目录,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它由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目录”药物是指全国统一制定的,报销比例较高的药品;“乙类目录”药物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费用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