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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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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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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孩子在15,16,17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10%,各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 即2000元×3次=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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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孩子在18,19,20,2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40%,各领取一次生存保险金;即8000元×4次=3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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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孩子在2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还可按保险金额2万元的100%全额领取一笔生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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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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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所缴保费之和,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至60周岁(不含)生效对应日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可按保险金额的2倍领取身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保险金额的全额2万元,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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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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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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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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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缴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