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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 产品特点
   
· 投保年龄:20周岁-40周岁,续保可至45周岁
· 保险期间:一年
· 缴费频率:年缴
 □ 保障利益
   
· 观察期
  女性妊娠疾病观察期为保单生效10个月或复效10个月。
· 女性妊娠疾病保险金
 

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4项妊娠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在观察期内,无息退还该项保障的保险费;在观察期后,按保险金额的30%领取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 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的新生儿4周岁之前被确诊罹患合同所指11项先天性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可按保险金额的30%领取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 分娩身故保险金
  分娩身故,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 1、女性妊娠疾病保险金、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分娩身故保险金三项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2、在观察期内,若发生女性妊娠疾病保险金给付,则本附加合同终止。)
· 四项妊娠并发症
  1.弥漫性脉管凝血症(DIC)
2.宫外孕
3.先兆子痫及子痫
4.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
· 十一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
  1.脊柱裂或颅裂
2.法乐氏四联症
3.唐氏综合症
4.食道闭锁、气管食道漏管
5.先天性脑积水
6.先天性两肢缺失
7.唇、颚裂
8.肛门闭锁
9.动脉导管未闭
10.心房间隔缺损
11.主动脉移位
 

 

  《泰康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必须与《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同时附加于主险,且仅可附加于《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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