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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 产品特点
   
· 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 保障利益
   
· 被保险人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 案例说明
   
 

王先生30岁投保《吉祥相伴定期保险》50万元。若考虑不同的保障期,保费缴纳情况如下:

保险期间

趸缴保费

年缴保费

10年期

6080

725/

20年期

18000

1220/

30年期

4072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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